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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發(fā)布日期:2019-12-04
近日,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電網投資的通知》。嚴禁以投資、租賃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新建電網側電化學儲能設施,且不再安排抽水蓄能新開工項目。
自2018年來,國家電網先后在江蘇、河南、湖南、浙江投建了電網側儲能項目,隨后江蘇又開啟了第二批電網儲能項目,目前四省電網側儲能項目總裝機量已達560MW。
2019年5月底,國家發(fā)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印發(fā)新版《輸配電定價成本監(jiān)審辦法》,最大亮點是明確抽水蓄能電站、電儲能設施等不得計入輸配電成本的項目。隨后有消息稱,國網在年中會議上叫停電化學儲能項目。
近日,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電網投資的通知》顯示,國網再次叫停儲能項目投資建設,“嚴禁擅自擴大投資界面和超標準建設,嚴禁超過核價投資規(guī)模和范圍安棑投資,嚴禁過度追求高可靠性的“錦上添花”項目,杜絕低效無效投資,不得在投資計劃外安排輸變電資產租賃,不得以投資、租賃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開展電網側電化學儲能設施建設,不再安排抽水蓄能新開工項目,優(yōu)化續(xù)建項目投資進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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